抵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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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的擔保範圍

抵押權,指的是債務人把自己不動產,比如房屋車子,作為擔保轉移給銀行或者第三方公司,但是不轉移它的佔有,已經成為經濟貿易往來中很重要的名詞,但是一些人還是會有疑惑,比如到底什麼是抵押權?抵押權的擔保範圍是什麼?下面就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抵押權的擔保範圍

一、抵押權

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如某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並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這時銀行即為抵押權人。

抵押權作為一種擔保物權,是實踐中最理想,被廣泛使用的擔保形式,因為它的擔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發揮擔保財產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轉移其佔有,那麼它既可以發揮其使用價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繼續使用併發揮它的使用價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償債務,這樣就使債權人的權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於抵押權這種區別於其它擔保物權的優勢,使抵押權在市場經濟中對促進市場經濟正常、良性運轉起著促進和保護作用,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有序的深入和發展,抵押權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青睞,成為最常見、最常用的擔保形式。

因為抵押權這種不轉移抵押物的佔有的特性,使得抵押權這一擔保形式在經濟活動中和法律上都佔有重要的地位。

1、抵押權比質押更簡便易行,質押要交付質押物,質權人要對質押物妥善保管,這樣無形就增加了債權人的義務範圍,而抵押則不存在此種情形。

2、抵押區別於保證。保證所以成立靠的是保證人的信譽和經濟狀況,但信譽和經濟狀況存在可變性,一旦保證人經濟狀況惡化,這樣便不足以保證債權人的權益,債權人的權益有可能無法實現,而抵押則消除了債權人的這種顧慮,因此抵押權更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二、抵押權的擔保範圍是什麼?

根據《物權法》解釋: 第一百七十三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以上就是今天小編為大家講解的關於抵押權的基本資訊和解答大家關於”抵押權的擔保範圍是什麼“的問題,在這裡小編溫馨提示大家,在抵押權作為專業名詞出現在人們的經濟生活中的時候,大家應該對它有一定的瞭解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哈爾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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