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格式簽訂體現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願且不違反相關
法律法規與
強制性規定的欠條是有效的。
欠條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欠條的內容主要包括雙方當事人債權人和
債務人的基本資訊、借款金額、借款
時間、用途、借款幣種、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利率、違約責任等條款。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