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違約管轄權約定違反級別管轄是否有效
一、借款合同違約管轄權約定違反級別管轄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違約管轄權約定違反級別管轄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協議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借款合同違約糾紛的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法院管轄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法院管轄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階法院管轄
高階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借款合同違約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事實上,借款合同當中的管轄法院一般就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選擇被告人常住地的法院起訴是有利於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的,如果借款合同當中涉及到的借款數額較大,可能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是沒有管轄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