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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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債務人名下

如果債務人名下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打官司要債可否查封債務人名下公司

公司財產是獨立於股東個人財產的,如果是法人代表自己個人在外所欠貨款,與公司無關,是不能查封公司賬戶的,但可以凍結法人代表的部分股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屬於企業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而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也就是說,股東完成對公司的出資後,其所出資已經屬於公司資產,股東個人擁有的只是與出資額相應的股份份額。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