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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續展期限怎麼算

一、註冊商標續展期限怎麼算?

註冊商標續展期限怎麼算

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商標續展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4個月,整個流程為申請、審查、續展公告、核發續展證明。申請續展註冊商標遞交相應的申請檔案和繳納相應的規費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 註冊證影印件

(5) 申請檔案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二、註冊商標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即違反《商標法》第10條,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違反《商標法》第11條,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註冊商標使用的標誌;違反了《商標法》第12條,註冊的立體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徵、不能註冊的標誌。

2、以欺騙手段獲得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商標註冊時以虛構、隱瞞事實,或以偽造申請檔案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等欺騙手段獲得註冊,如偽造營業執照、偽造藥品或菸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偽造產地證明等。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商標權人採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其情形較為複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2、惡意註冊。惡意註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4)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標進行註冊的;

(5)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且商標權人是惡意申請註冊並獲得核准的。

(三)註冊商標爭議

在第一次完成商標註冊之後,工作人員一定會詳細的告知當事人辦理商標,續展的時間的註冊商標的有效期一共就是10年,而且商標的有效期不會因為商標的續載就自動延長。所以,在到期以後計劃繼續使用該商標的就要及時辦理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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