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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專用權是什麼意思

一、註冊商標專用權是什麼意思

註冊商標專用權是什麼意思

指國家運用法律手段,根據商標立法的宗旨,按法定程式,賦予商標註冊申請人以商標專用權,並對其予以保護的立法準則。商標專用權包括商標使用權和商標禁止權兩個方面。

(1) 商標使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在商標局核准的商品上或服務專案上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

(2) 商標禁止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可以禁止其它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在與核准商品或服務專案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專案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商標的權利。

二、商標專用權保護的特點

1、 及時有效性

行政保護相對於司法保護而言,突出的特點是效率高,這已被中外商標專用權人所認可。從受理案件數量來看,行政執法機關的受理量佔案件總數的90%左右。特別是在採取處理措施方面,行政執法機關有權責令侵權嫌疑人立即停止其侵權行為,這非常有利於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在案件的處理結果方面,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時間一般均快於司法判決,即使涉及疑難問題,需要向上級行政機關請示,由於同屬於一個系統,效率也很高。

2、 手段多樣性

行政執法機關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行政執法手段對侵權嫌疑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如詢問、檢查、調查、責令封存等。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也體現了多樣性的特點,包括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收繳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及罰款等。行政執法機關還可以就當事人提出的責令賠償請求作出責令賠償決定。

3、主動靈活性

行政機關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實行“依職權主動保護”與“依投訴被動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有權對商標使用人的商標使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侵權嫌疑時,有權採取相應的行政執法措施。

4、分級管理性對商標侵權假冒案件的查處,行政執法機關一般按照其管轄的行政區域範圍進行。商標專用權人或普通消費者發現商標侵權假冒等商標違法行為,一般選擇到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或檢舉。作為全國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一般不接受商標專用權人的直接投訴,而主要負責對全國商標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

註冊商標專用權包含了對商標的使用權利,轉讓權利,許可使用權等等,商標專用權,是商標所有者的專屬權利,當然,同樣也需要承擔相對應的義務,商標在註冊成功後受到法律的保護,禁止任何人的侵權行為,可以採取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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