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權

當前位置 /首頁/智慧財產權/域名權/列表

域名服務機構予以登出的情形

域名服務機構予以登出的情形

推薦社會進步主要推動力是科學進步,而智慧財產權又是其中重要的內容,那麼保護智慧財產權成為現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保護好智慧財產權,激發了人民發明和創造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予以登出的情形是哪些?

已註冊的域名出現下外情形之一時,原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應當予以登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1、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請登出域名的;2、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註冊資訊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3、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相應費用的;4、依據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判,應當登出的;5、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管理辦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