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和軟體著作權的區別是什麼?
一、專利和軟體著作權的區別是什麼?
軟體著作權與專利權區別是權利內容和法律依據是有所不同的。
而軟體專利則不同,其是以技術方案的形式申請的,就是軟體流程圖的內容。授權後,保護的是軟體的構思,他人採用該構思,就可能構成侵權。因此軟體專利的保護力度比軟體著作權要大的多,能保護軟體最核心的東西。
另外,二者所採用的法律依據也不一樣。
1、法律依據不同
軟體的著作權保護依據《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軟體的專利保護依據《專利法》,具體審查標準參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計算機程式的發明專利申請若干問題”。
2、申請方式不同
軟體版權程式碼寫完就自然受到保護,不需要經過稽核,提交材料符合規範就可以獲得。
軟體專利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和實際審查,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才能夠受到保護。
3、簡易程度不同
軟體著作權獲權簡單,維權簡單,保護力度弱,產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權費用。
軟體專利獲權困難,維權複雜,保護力度強,產生的效益不僅可以打擊競爭對手,還隱性地促進企業內技術的研發。
軟體的著作權保護依據是著作權法律規範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軟體的專利權保護依據專利法律規章。
當然了,不是說軟體專利保護力度大,就採取軟體專利保護,其也有其自身的缺點。
二、專利以及著作權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申請專利,專利的技術資料就需要公開,專利權的維持也需每年繳納年費,專利申請審查週期是2-3年,而軟體市場的週期較短。
綜合上面所述,可以簡單總結軟體著作權和軟體專利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著作權保護的是內容不被抄襲,專利保護的是方法不被盜用。
2、著作權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護,專利必須通過申請稽核後才能受到保護。
3、軟體都受版權保護,但是隻有有創造性、新穎性、實用性的軟體技術才能申請專利。
4、高新企業認定及相關政府專案軟體著作權也是認可的,且可加急辦理,相對於專利的長週期性,著作權在這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的。
著作權可以在別人對軟體盜版時,採取保護措施,防止別人盜版。然而對於競爭對手來講,一樣也是軟體開發者,可以研究擁有的軟體,理解思路,按照思路完全可以編出相同效果的軟體,而且也不會侵犯著作權。這個時候,軟體中最核心的東西,即軟體的構思,著作權是無法保護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