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案例

著作權署名權是不能轉讓的對嗎?

著作權署名權是不能轉讓的對嗎?

一、著作權署名權是不能轉讓的對嗎?

對的,署名權屬於人身權利,不能進行轉讓,在中國,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具體包括十七項。其中,前四項(即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為著作人身權,後十三項(即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等)為著作財產權。《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作品的作者可以許可他人行使或者轉讓上述後十三項權利,並獲得相應的報酬。也就是說,對於著作財產權,作者是可以依法自由進行處分並獲利的。

著作權人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將著作權全部或者部分、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轉讓方式包括了買賣、互易、贈與和遺贈等。轉讓著作權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內容應當包括:作品名稱、轉讓的權利種類與地域範圍、轉讓價金、違約責任和其他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內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權包括了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等多項權利,當事人如果只轉讓署名權的,必須在轉讓合同中明確說明此項,轉讓合同中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允許,另一方不得行使。

二、著作權轉讓的特徵是什麼?

1、著作權轉讓的物件是財產權,著作權的內容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因創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與作品相關的人身權利。這種人身權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具有永久性、不可剝奪性,自然不能轉讓。

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自權利人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即成為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從而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但是,這種權利主體的變更不同於財產法中的權利主體變更。

在《著作權法》中,著作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可能對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當然,如果權利人轉讓作品財產權的全部,受讓人則是全部著作權主體;如果權利人轉讓的是作品部分財產權,受讓人則是部分著作權的主體。

3、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一般來說,作品應附著一定的載體,載體既是所有權領域的客體物,又包含著著作權領域的作品。但著作權的轉讓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權,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署名權是不能轉讓的,著作權轉讓的物件是著作財產權,而著作權是由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身權共同組成的,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的所有權無關,進行著作權轉讓時,會導致著作權的主體發生變更,著作權既可以有償轉讓,也可以無償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