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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規定的犯罪種類有哪些

一、專利法規定的犯罪種類有哪些

專利法規定的犯罪種類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以下是專利侵權型別的具體說明:

1.權屬糾紛,包括專利權權屬糾紛和專利申請權糾紛。主要有:是關於職務發明創造還是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糾紛;關於誰是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糾紛;還有關於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託完成的發明創造,誰有權申請專利的糾紛。

2.專利侵權糾紛。這類糾紛佔絕大多數,即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3,專利許可或專利轉讓合同糾紛。即因為專利許可或者專利轉讓的合同訂立或履行產生的糾紛,其本質是一個合同糾紛

二、智慧財產權侵權處罰標準是多少?

在我國,智慧財產權法主要指的是《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他們對於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賠償計算規定分別如下:

《著作權法》第48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商標法》第56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專利法》第65條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型別、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智慧財產權侵權處罰標準為如果相關人員侵犯了作品的著作權以及其他有關的權利,侵權人應該根據實際發生的損失來進行賠償。如果實際發生的損失難以衡量的話,則需要將侵權人違規所得全部補償於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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