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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申訴律師收費規定是什麼?

一、再審申訴律師收費規定是什麼?

再審申訴律師收費規定是什麼?

再審案件委託律師時,怎樣收費要依據實情情況而定,律師的收費涉及到很多方面,與當地的收費水平、案件的複雜程度等有關係。

以北京市為例:

(一)、代理一審案件

1、代理刑事案件

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和承辦該案件律師的知名度和執業經驗,在下列幅度內協商收費:

①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5000-20000元人民幣;

②審查起訴階段:6000-30000元人民幣;

③審判階段:8000-50000元人民幣;

④代理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5000-50000之間協商收費。

⑤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辦理案件需要異地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等由委託方承擔,該等費用可以實報實銷,也可以協商一固定數額包乾使用。

(二)、代理二審案件

1、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三)、代理再審(申訴)案件

1、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二倍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四)、代理執行案件

1、單獨代理執行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二、民事訴訟申請再審的條件是什麼?

(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二)申請再審的物件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申請再審。可以申請再審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訴,但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提起上訴的裁判、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裁判。可以申請再審的調解書包括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基礎上製作的調解書。

(三)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出。超過2年期限的,即使申請再審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發再審程式。

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民事訴訟法未直接作出規定。但從立法的總體精神看,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與對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時間應是一致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代理再審型別的案件的話,那麼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開展相關程式,當然在這過程當中當時也是可以委託律師代理的,但是此事必須要繳納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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