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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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年齡有規定嗎?

一、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年齡有規定嗎?

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年齡有規定嗎?

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年齡是有規定的,年齡必須要年滿14週歲。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處罰;不滿14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免予處罰,但是可以予以訓誡,並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由於生理缺陷的原因而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

二、治安管理處罰的方式有哪些?

1、警告

警告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書面方式作出的譴責和告誡。

它是既具有教育性質又具有強制性質的最輕的一種治安管理處罰。主要適用於初犯、偶犯,且情節輕微,後果較輕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警告既適用於公民,也適用於法人和其他組織。

2、罰款

罰款幅度,一般情況為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對幾種嚴厲禁止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以下三種特殊的罰款幅度:

(1)對賣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紹或者容留賣淫、嫖宿暗娼行為可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2)對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非法運輸、買賣、存放、使用罌粟殼的,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製作、複製、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穢物品的,可以單處或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

(3)對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

3、拘留

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強制關押在專門處所,在一定時間內剝奪其人身自由以示懲戒的一種行政處罰方法。它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一種。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我國制定了相關的法律進行約束。對於那些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我國相關的法律中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的法律給予治安管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