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身份人員拒不服從編制調整怎麼處理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2.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TAG標籤:訴訟仲裁 人員 訴訟管轄 服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