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道旁安裝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治安管理律師解答 2.8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在公共場所道旁安裝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可以向施工人申請賠償。根據《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一條,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定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TAG標籤:設施 損害 治安管理 安裝 公共場所 訴訟仲裁 道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