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概念 普法法律網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2.0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是指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 TAG標籤:背信 財產 受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