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概念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概念

01-25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數額較大的行為。...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構成要件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構成要件

03-24
一、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為。具體包括四種情形:(1)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2)非...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認定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認定

02-03
一、認定本罪應注意區分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本罪中的“牟利”,一般是指謀取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所產生的非法收益,如利息、差價等。對於用款人為取得貸款而支付的回扣、手續費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銀行或...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的認定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的認定

01-25
適用本罪時,應注意區分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與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及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界限。兩者在犯罪物件、犯罪行為方式上都有易混淆之處,其主...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構成要件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構成要件

02-03
(一)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存貸款的管理秩序。(二)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是指不記入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認定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認定

03-10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區分違法發放貸款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要應注意考察以下幾點:(1)行為人是否違反規定而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如果行為人既未玩忽職守,也未濫用職權,而是符合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的認定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的認定

02-03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人利用內幕資訊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行為極易與知悉內幕資訊的內幕人員沒有利用內幕資訊的正當交易行為發生混淆,前者情節嚴重的構成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後者則是法律法規允許的行為。一...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立案標準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立案標準

03-24
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違法運用資金罪量刑標準

違法運用資金罪量刑標準

02-05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等公眾資金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違反國家規定運用資金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
變造貨幣罪的認定

變造貨幣罪的認定

01-25
適用本罪時應注意區分變造貨幣罪與偽造貨幣罪的界限:變造貨幣與偽造貨幣是不同的,變造貨幣是在貨幣的基礎上進行加工處理,以增加原貨幣的面值,偽造貨幣則是將非貨幣的一些物質經過加工後偽造成貨幣,有的偽造貨幣的行為要利...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概念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概念

01-25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概念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概念

01-03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逃匯罪概念

逃匯罪概念

02-05
逃匯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情節嚴重的行為。...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司法解釋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司法解釋

03-24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三條[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二款)]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總面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
違法運用資金罪的認定

違法運用資金罪的認定

02-15
一、本罪與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界限從犯罪構成上來看,本罪與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區別在於:其一,兩罪的客觀行為表現不同。本罪是違反國家相關規定運用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以及其它一些公眾資金的行為,而背信運用受...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量刑標準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量刑標準

02-03
1、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認定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認定

01-25
適用本罪應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有些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為了擴大業務,不向主管機關申報而擅自設立營業網點,增設分支機構,或者雖向主管機關申報,在主...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量刑標準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量刑標準

03-24
1、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銀...
偽造貨幣罪構成要件

偽造貨幣罪構成要件

01-25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單位不能構成本罪主體。(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過去理論上一般認為...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概念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概念

01-25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行為...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概念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概念

05-06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是指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與他人串通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自買自賣期貨合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交易量、交易價...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的認定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的認定

01-25
1、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的成立,要求必須是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如果行為人的欺騙行為並未造成重大損失,也不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不構成犯罪。2、本罪為選擇性罪名,包含了騙取貸款、...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概念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概念

01-23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是指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管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者偽造、變造、銷燬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的認定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的認定

03-24
一、關於本罪的定罪情節《刑法》對本罪的構成沒有規定情節、數額、後果等方面的要求,但並不等於只要實施了本法條規定的行為就一律認定為犯罪。綜合案情分析,行為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應當不認為是犯罪。在相關司法...
違法運用資金罪構成要件

違法運用資金罪構成要件

02-05
1、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財產所有權;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等公眾資金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違反國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