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擾亂公共秩序罪 1.3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定、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佔用頻率,經責令停止使用後拒不停止使用,干擾無線電通訊正常進行,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 TAG標籤:秩序 無線電 通訊 立案 擾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