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擾亂公共秩序罪 1.5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TAG標籤:竊聽 量刑 竊照 器材 間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