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危害公共安全罪 2.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TAG標籤:危險物品 槍支 刀具 量刑 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