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概念 普法法律網 危害公共安全罪 4.9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TAG標籤:槍支 危險物品 管制 公共安全 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