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危害國防利益罪 2.4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TAG標籤:量刑 合格 軍事設施 武器裝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