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走私罪 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走私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未達到法定數量標準,或者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數額不滿二十萬元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較輕”,應予以立案追訴。 TAG標籤:動物 製品 走私 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