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律师解答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律师解析: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职业证明材料和收入证明材料;
4、学历及技术等相关证明;
5、抵质押物权属材料及估价文件;
6、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资信情况的材料;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