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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税法》第8條是什麼意思

一、《企業所得税法》第8條是什麼?

《企業所得税法》第8條是什麼意思

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税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税法》第8條的解釋?

本條是關於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税前扣除的一般規定。

本條規定了企業所得税前扣除的基本條件,同時明確了税前扣除的主要內容。

企業所得税的核心之一是如何確定應納税所得額。從企業所得税的原理上,應納税所得額為應税收入總額減去税前准予扣除項目後的餘額。税前准予扣除的項目是計算應納税所得額的重要組成部分。 税前准予扣除的項目一般是指納税人取得的與應税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税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三、税前扣除的基本條件

真實、合法和合理是納税人經營活動中發生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條件和基本原則。

真實性是税前扣除的首要條件。真實性是指除税法規定的加計費用等扣除外,任何支出除非確屬已經真實發生,否則不得在税前扣除。任何不是實際發生的支出,也就沒有繼續判斷其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必要。在判斷納税人申報扣除的支出的真實性時,納税人必須提供證明支出確屬實際發生的“足夠"的“適當"憑據。足夠和適當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根據會計法和發票管理條例的規定,必須提供發票的,發票就是適當的憑據;可以自制憑證的,如工資費用分配表、折舊費用分配表等,自制憑證就是適當憑據;境外購貨,如果沒有境外發票,進口報關單就是適當憑據。

合法性是指無論支出是否實際發生或合理與否,如果是非法支出,不符合税法的有關規定,即使財務會計法規或制度規定可作為費用支出,也不得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合法性是顯而易見的,也就是非法支出不允許在税前扣除。

合理性是指可在税前扣除的支出是正常和必要的,計算和分配的方法應該符合一般的經營常規和會計管理。税前扣除的支出在真實、合法的基礎上必須符合合理性的要求。如果支出的發生既是為了經營目的,又是為了投資者個人目的,既與經營活動有關,又與非經營活動有關,就必須進行合理分配。

即使是《企業所得税法》第8條是企業繳税的基礎規定,這樣短短數十字的規定,都可以衍生出以上許許多多更深層次的含義。對於企業來説,更應該加強對《企業所得税法》等相關法律的學習與琢磨,來保證企業在經濟活動的中平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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