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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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裏保釋和假釋什麼區別

監獄裏保釋和假釋什麼區別

假釋是犯人在監獄裏執行了一半以上的刑期的刑罰後,可以申請假釋。

保釋是犯罪嫌疑人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被羈押的階段內,本人、監護人和近親屬可以委託律師去拘留所辦理的一種手續,最長12個,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一條【假釋的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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