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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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盜竊罪保釋需要什麼

如果盜竊罪保釋需要什麼

一、如果盜竊罪保釋需要什麼

我國法律沒有保釋這一概念,在我國相關法律沒有規定保釋制度,但是設立了與保釋制度比較相似的取保候審制度。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司法部門“可以”或者“應當”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適用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同時,法律也規定以下情況不能適用取保候審:

(1)累犯

(2)犯罪集團的主犯

(3)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輕傷案件除外)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二、根據規定盜竊追訴期是多久?

盜竊物品追訴時效期限最低為五年,最高追訴期限為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着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

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裏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l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國家法律規範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可以使用取保候審。盜竊罪保釋需要什麼,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刻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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