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證據法官不採納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 2.7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如果提供的證據法官不採納,在法院判決後,對判決結果有異議的情況下,可以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TAG標籤:法官 證據 採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