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徵用的土地如何徵收土地使用税 普法法律網 土地徵收 2.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一)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税;(二)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修正)》第九條 TAG標籤:土地 徵收 徵用 土地徵收 徵地拆遷 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