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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哪裏管轄?,違法強拆的房子是否算不動產

一、違法強拆的房子是否算不動產?

違法強拆的房子是否算不動產,歸哪裏管轄?

違法強拆的房屋也算不動產,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條規定的‘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是指因行政行為導致不動產物權變動而提起的訴訟,並非所有與不動產有關的案件都實行專屬管轄,僅僅只有在行政行為導致不動產物權發生變動時才適用專屬管轄。

未經產權登記的房屋並非均屬違法建築,也並非所有違法建築都須拆除。徵收範圍內的房屋情況複雜,尤其是城中村或舊城區,存在大量因歷史原因未依法辦理產權登記或依法未辦理審批許可手續的建築,對徵收範圍內的此類建築,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二、房屋遭到強制拆遷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可以,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第一,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第二,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第三,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户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第四,對老城區、建成區一般按被拆遷房屋合法面積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標準給予過渡費補助,新區一般按6元的標準給予補助;18個月以上30個月以下(含30個月),過渡費補助按2倍計算;30個月以上的,按3倍計算。

違法強拆的房屋也屬於不動產,房屋遭到拆遷之後,可以要求拆遷單位進行補償。補償費用包括房屋補償費,拆遷安置費,週轉補償費和獎勵性補償費。對於老城區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8元給予補償,對於新城區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6元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