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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一年的合同可以辭職嗎

一、簽了一年的合同可以辭職嗎

1、簽了一年的合同可以辭職。但是勞動者提出辭職的,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交接好工作,經過三十天預告期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還會出具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簽了一年的合同可以辭職嗎

二、勞動合同簽了中途辭職需要承擔責任

1、無論你籤沒簽合同、籤的合同是固定期限還是不固定期限的,在沒有競業限制和約定服務期的情況下,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都可以順利自行離職,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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