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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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要怎樣約定定金呢

定金是二手房買賣當事人為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而在租賃合同成立之前交付相對方一定的價款以保證租賃合同能夠正常履行。
定金應由當事人以書面形式約定,在交付定金價款後定金合同成立,且雙方約定的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具體到二手房買賣中,因為約定定金額時尚未簽訂具體的租賃合同,主合同價款的計算應該參照租賃房屋的慣常租金和約定的租賃期限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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