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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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買房政策

第一、在成都買房,購房人應該有購房所在區户口,或户口不在想要購房的區域,但是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第二、擁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產權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沒有自有產權住房。
第三、在成都11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購房人具有該區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第四、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產權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單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範圍內沒有自有產權住房。
第五、在成都市其他區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是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也可以。
法律依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一、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區户籍(其中户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未滿24個月的,應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擬購房所在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範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由產權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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