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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關於第二套房怎麼認定

一、關於第二套房怎麼認定

2021年關於第二套房怎麼認定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2)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

(3)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4)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户籍、税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

二、關於第二套相關的法律法規

《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與第二套房有關的知識

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户口沒有在一起;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綜上可知,國家對第二套房的認定有相當嚴格的標準,只要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就屬於第二套房。國家之所以對第二套房的認定標準如此嚴格,是為了減少人們通過貸款大量購買房屋,從而緩解國家整體住房緊張的問題;同時緩解國家“泡沫經濟”的發展,加大對實體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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