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是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
一、什麼才是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
(一)因商品房質量問題發生的糾紛違約
1、房屋存在的一般質量瑕疵;此類糾紛較多,如房屋的牆體、頂面、地面等部位存在着一些瑕疵,但一般不影響使用。
2、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使用;
3、附屬設施質量不合格;
4、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約定;
5、小區配套設施不符合合同約定等。
(二)因房屋逾期交付問題發生的糾紛違約
此類糾紛也時常發生,處理這類糾紛首先要查清導致逾期交付房屋的責任在哪一方;其次要查清實際逾期交付房屋的時間;第三要查清合同約定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賠償責任。
(三)因面積誤差問題發生的糾紛違約
此類糾紛有超出約定面積和不足約定面積兩種情形,此類糾紛的處理也有兩種方式:
1、合同對面積的誤差沒有特別約定,這類糾紛按規定處理;
2、合同對面積的誤差有約定,按雙方合同的約定處理。實踐中往往雙方約定:面積誤差處理為合同單價不變,總房款按測繪部門實際測繪的面積具實結算,多退少補。
二、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怎麼辦?
1、繼續履行
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例如,在房屋買賣中,如果買方已支付價款,但賣方遲遲不交付房屋,買方就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交房的義務;或者賣方已經交付房屋但買家不支付價款,賣方就有權要求買方繼續支付價款。同時,繼續履行不影響違約方仍然要向守約方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等。
2、解除合同
若當事人一方遲延主要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此外,在房屋買賣交易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自己將不履行債務,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3、定金罰則
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綜上所述,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情況有很多,每種情況都可以進行具體分析來決定解決方案,或者直接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違約金即可。賠償的金額根據具體的情況決定,也可以雙方進行協商,來決定賠償金額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