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1.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
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是擔保合同的一種方式。
2.訂金是在購房者與售房者就
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準備進一步協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
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