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房地產抵押后土地上新增房屋抵押權實現時要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2.4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需要拍賣該抵押的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該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物一起拍賣,但對拍賣新增房屋的所得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所以,對於抵押之後新建的房屋,抵押權人不可以處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不屬於抵押財產。 TAG標籤:新增 抵押權 抵押 房產糾紛 房屋 房地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