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情況有幾種
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屬於兩個以上的主體所有。房屋共有的兩種形式分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即按份額共有,所謂份額,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權整體中所享有權利的份量,屬於所有權份額。共同共有房屋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於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不區分份額,享有平等處分房屋的權益。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