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是否享有居住權 普法法律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1.2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事實婚姻不一定享有居住權。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條,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 TAG標籤:享有 房產糾紛 事實 婚姻 居住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