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當前位置 /首頁/勞動工傷/工傷認定/列表

無錫工傷認定書送達時間是多少?

無錫工傷認定書送達時間是多少?

一、工傷認定書送達時間是多久

由雙方協商並經法院認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於30日,但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少於30日,前述舉證時限屆滿後,基於特定事實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證據或反證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簡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於30日,當事人協商不超過15日。

二、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在我國工傷認定是我國工傷者認定工傷的主要依據,我國對這類工傷認定書的下達時間有着嚴格的規定。規定下達時間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一般為15天。相關的工傷認定書對相關的工傷者,具有較強的保護作用,可以保護工傷者的合法權益。

TAG標籤:工傷 認定書 無錫 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