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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支付方式是怎樣的

工資支付方式是怎樣的

勞動者為單位工作了多少,那麼單位就應當按照約定和法律中的規定,按時支付其一定數額的工資。就工資支付方式上面,可能多數勞動者都是不清楚的。在遇到單位剋扣工資的時候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單位工資支付方式是怎樣的

1、工資支付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由本人簽收。

2、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應該給付工資憑證,嚴格防止用人單位做假工資單,存摺上一部分,現金一部分,以此少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少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也可以顯示勞動報酬的透明度。過去習慣用工資條的形式。職工憑藉工資條,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狀況,如果出現問題,也可以作為憑證,同時在訴訟時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3、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推遲30天以上就構成拖欠。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無故拖欠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除上述情況外,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二、單位無故剋扣工資怎麼辦?

1、用人單位依法要承擔民事責任: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的單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勞動者可以舉報到勞動行政部門,將要承擔行政責任:

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對於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來講,一般單位與其約定的工資支付方式都是按月支付的,這也是法律中明確最初規定的,每個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並且工資還必須要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不能以實物代替。而要是有單位違法剋扣勞動者工資的話,則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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