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預先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5.4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注意事項:(一)必須提前三十天預告,即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報告,在試用期間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二)預告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者 解除合同 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預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