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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請求變更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請求變更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請求變更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已經訂立的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的法律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變更也不例外。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平等自願協商,是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期限的,即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反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變更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筆者認為,針對目前一些用人單位惡意與勞動者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情況,如勞動者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勞動者僅與用人單位簽定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合同期限內請求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以維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但要注意一點,勞動者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提出變更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的,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結束時,才提出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這就不是變更而是重新簽定新的勞動合同了。

除了上述合同期限變更以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還可以就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等方面協商,進行變更。

當然,在變更合同條款時,應當按照自願、平等原則進行協商,不能採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同時還必須注意變更後的內容不違法,否則,這種變更是無效的。 通過變更合同合理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首先確定該員工是否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1、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既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論是工作不滿十年,還是第一次訂立合同,均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新《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關於訂立無固定勞動合同的三項條件。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因以上第2項的原因,可以通過變更合同終止日期的方法進行合理規避

(1)在第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30日之前與勞動者協商進行勞動合同的變更。

(2)變更內容主要為將合同期滿日期變更為新的日期,如果原合同規定了競業禁止或保密、培訓方面的內容也應進行相應變更。

(3)變更後的勞動合同仍然處於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狀態,但需依照當地勞動部門的規定進行鑑證。

(4)注意不要在臨近合同續簽日期與員工談合同變更,會引起員工的不良情緒。

變更合同終止日期,理論上可以,但是沒有實際意義,根據《勞動合同法》,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如果勞動者就是不同意的話,企業是無權單方面變更的。勞動者也不傻,知道企業變更合同期限的真正意圖,一般是不會答應的。如果企業真的可以做到令勞動者心甘情願地接受變更合同期限,還不如雙方第三次續訂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申明是其自願即可。

説的有道理,與員工協商簽訂第三次固定期限合同比變更合同期限更容易讓人接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摸清全國各個企業所謂應對《勞動合同法》的規避方法,這些方法將在之後的司法解釋中明確列為非法行為。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勞動合同請求變更合同的期限的回答,《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雙方的同意。所以,對於企業員工來説,瞭解法律方面的相關知識非常重要,可以幫助其更好的解決問題,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還有相關問題可以來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