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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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的勞動關係有哪些變化?

國有企業的勞動關係有哪些變化?

國有企業的勞動關係有哪些變化?

國有企業勞動關係整體變化過程:從“量變”到“質變”

我國實行的是漸進式的改革,這使得改革初始階段在城鎮形成了兩種不同的用工制度,即“二元用工制度”並存的局面:一方面是政府控制部門(主要是國有企業),另一方面是市場主導部門(非公有制經濟)。在市場主導部門即非公有制領域,其勞動關係從一開始就是典型的市場化勞動關係:勞動關係雙方主體明確,是典型的勞資關係和僱用關係;勞動力資源的配置完全由市場價格來決定,身份、等級和地位在這裏不起作用,不存在對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歧視,企業也沒有諸如干部和工人的固定身份;勞動力的價格完全由市場調節,工資報酬的決定在遵循“資率不高於邊際生產率”這一經濟學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力市場的價格變化隨時進行調整,並且反映不同素質勞動力的稀缺程度;勞動關係雙方保持着明確的契約關係,企業和職工按照僱用合同保留着解僱和辭職的權利,等等。

產權改革:新的勞動關係建立的起點

國有企業改革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目前,國有企業改革正處於攻堅破難階段,關於國企產權改革的紛爭與論戰遠沒有結束。但關於改革的方向和路徑,中央早已作出決定,理論和實踐也都作出了肯定的回答。下一步的國企改革必須沿着既定的方向和路徑繼續向前推進。2005年3月5日温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表示:國有企業改革仍然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必須“堅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確定的方針政策繼續推進。這可以理解為國企改革將堅持產權制度改革的方向不動搖,政府也將緊緊圍繞這一目標主動實施配套改革。但現在不少人還存有一個認識誤區,似乎產權明晰是新的勞動關係建立的結果,而不是新的勞動關係建立的起點。其實,產權明晰,不僅要重視企業與政府的財產分割,更應該強調政府、企業對職工歷史欠債的清償

勞動關係的變化在國有企業的改革過程當中主要是由政府企業等方面進行共同運作的。勞動關係的改革並不是一蹴而就的,除了協調實際生活中的勞動關係之外,還需要充分考慮到國家的相關政策以及制度。以此來進行勞動關係的逐漸改革與不斷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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