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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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臨時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公司臨時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公司臨時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公司臨時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按照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在單位辭退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係的員工時,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單位可能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具體説明:

1、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

2、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3、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4、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5、在試用期被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的。

二、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約束的是雙方當事人,有一些企業由於資金的壓力,想要臨時辭退勞動者也可以,但必須為此而承擔一定的代價就需要支付賠償金,至於具體賠償金額應當按照工作的年限以及平時的工資水平來進行發放,總之勞動者的權益不會受到隨意的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