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修訂本)第56條有什麼規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修訂本)第56條有什麼規定?專業分析: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參加有關協會、商會。有關協會、商會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章程對其成員提供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生產、營銷、信息、培訓等方面的服務,發揮協調和自律作用,依法提出有關對外貿易救濟措施的申請,維護成員和行業的利益,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成員有關對外貿易的建議,開展對外貿易促進活動。 TAG標籤:國際貿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 條有 涉外專長 對外貿易法 修訂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