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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賠付最長時間是多少時間

工傷鑑定賠付最長時間是多少時間
逮捕期限最長是多少時間

刑事訴訟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因此,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長時間為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