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賠付最長時間是多少時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逮捕期限最長是多少時間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因此,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長時間為37日。 TAG標籤:賠付 工傷賠償 工傷鑑定 時間 最長 工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