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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調劑對象

合同法調劑對象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是勞務合同對象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是勞務合同對象是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