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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拖欠工資

勞務合同拖欠工資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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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勞務合同拖欠工資是怎樣的呢?

對於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員工要儘量留存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勞務合同拖欠工資然後依據證據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需注意的是,申請仲裁的時效性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在本文就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的維權法律知識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