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法院受理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土地糾紛法院可以受理嗎?還是由哪個部門受理呢?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TAG標籤:土地承包 糾紛 法院 土地 徵地拆遷 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