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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一般都有什麼原因

合同終止一般都有什麼原因
合同終止一般都有什麼原因
1.履行完畢。合同履行完畢就是債務得以清償
2.免除。即指債權人向債務人做出免去債務責任的意思表示,債務人表示接受,致使合同終止的雙方法律行為。
3.抵銷。即指二人互負債務,彼此債務在對等數額內相互消償,致使雙方債權同時消滅的法律行為。
4.提存。即指因債權人受領遲延或者債權人不明難為給付,債務人將提存物提交提存機關,從而消滅債務的法律行為。
5.混同。即指債權與債務同歸於一人,即同一個人既是債權人同時又是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債的關係歸於消滅。
6.解除。即指合同成立後,由雙方協議,或者由一方當事人做出意思表示停止合同的效力,致使合同終止的法律行為。